关于我院组织开展单独夫妇信息核查的通知各部(处)、科(室): 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》(中发2013第15号)及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《关于组织开展单独夫妇信息核查的通知》规定,我院凡女方为18-49周岁的已婚单独夫妇(含编制及聘用制职工)均需填写单独夫妇信息核查表(表格请在cd120下载),于9月4日18点前将电子表格发至:408942002@qq.com。 如需咨询可到八角亭1121职工服务办公室,咨询电话85421802 备注:双独户、病残儿户、再婚家庭、未婚的、女方年龄超过49的、夫妻双方都不是独生子女的等,不在核查范围。 华西医院人力资源部 2014年9月1日 |